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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推荐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暨技能竞赛专家的通知
2021-12-01 09:10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补充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暨技能竞赛专家库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暨技能竞赛专家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型

分为评估与咨询专家、技能竞赛专家、技能竞赛裁判员等3种类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或相关教育教学、生产实践或管理、研究相关工作经历,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3.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专家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5.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市州教育(体)局和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技师职业资格)。

三、具体条件

(一)评估与咨询专家

1.具有较高的职业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竞赛、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等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能准确把握我省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2.单位管理骨干、教学(研究)骨干或相关专业的带头人(教育教学竞赛类专家原则上应有参与或指导省级及以上教师职业能力比赛、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经历,鼓励个人获得有关赛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成绩者申报竞赛类专家,不受职称与职务等级限制)。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技能竞赛专家

1.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本赛项对应的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自觉遵守技能竞赛相关规章制度。

(三)技能竞赛裁判员

1.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2.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临场能力。

3.自觉遵守技能竞赛相关规章制度。

四、推荐数量

学校可推荐不超过30人。

五、推荐程序

(一)自愿申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并组织有意向自愿申报的人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专家暨技能竞赛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

(二)初审申报。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数量,对申报人员信息审核遴选。各单位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汇总推荐。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严格遴选,认真把关审核,确保推荐的专家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切实把品行优良、业务精湛、行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出来。

(二)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年12月3日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稿发541931762@qq.com。

附件:

1. 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专家暨技能竞赛专家推荐信息表

2.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专家暨技能竞赛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附件【附件1 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专家暨技能竞赛专家推荐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估与咨询专家暨技能竞赛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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