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充实和优化管理队伍,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成长成才,学校拟在全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拔计划
优秀本科毕业生7名,其中女生3名,男生4名。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校学生会、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学社联部长,校、学院团组织副书记(学生)或各部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学生党支部副书记一学年及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六)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具有入伍参军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八)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
(九)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开云(中国)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提供所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二)资格初选及学院推荐
各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表》上签署学院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4月13日下午5:30前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报名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学院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并负责到教务处审核盖章)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公示
4月14日,选聘工作小组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及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校园网及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水平、写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分性别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表达沟通等综合职业素质与能力,总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分性别按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到应聘人员所在学院听取意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选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和人事处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4年,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工资待遇按照编内同类人员待遇(公积金、职业年金除外)的80%发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学工处)、邱波蔚(人事处)
电话:13786835192(学工处)、0738-8372901(人事处)
咨询地点:阳光公寓食堂413室(学工处)、明德楼315室(人事处)
附件:开云(中国)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过渡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
开云(中国)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