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7年上学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院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敬业勤奋;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开云(中国)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17年2月28日8:20-4月16日24:00时止;现场报名2017年4月12日8:20至4月14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下载《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职称证书和其他备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明德楼316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职称证书和其他备注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后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 rsc8325200@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院部+应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学与金融学院+金融学。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开云(中国)网站予以公示。网上报名者还必须在参加考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待学校做进一步核查。
(四)考核方法
1、开考比例:因为此次应聘岗位的学历、职称要求为博士或教授,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掌控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
试教时间另行在开云(中国)网上通知。试教成绩在开云(中国)网站公示。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所有聘用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人员待遇按学校当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执行(见附件)。
咨询电话:0738-8325200(冯老师)
监督电话:0738-8325900(学校纪检监察处)
开云(中国)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