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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0-07-29 19:44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省教育厅联合湖南日报湖南省教育基金会,拟在第3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近五年内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或奖励的各类学校教师。

推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优中选优。

2.要以事迹为基础,推荐时要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 要注重推荐在教育扶贫和抗击疫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要向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岗位倾斜,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4. 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20208月4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738-8313686;电子邮箱:411184578@qq.com

人事处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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