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部分高校学生因参与“校园贷”引发矛盾甚至造成恶性事件,已成为影响高校稳定的重要因素。
据有关部门排查掌握,“校园贷”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产生的“金融创新”产品,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主要为方便大学生超前消费。“校园贷”分现金贷款和分期购物两种形式,虽然其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但利润费用较高,审核把控不严,经营资质存疑等问题易引发矛盾纠纷。据掌握,目前全国网上“校园贷”平台主要有30余家,公司总部集中在北京(10家)、上海(8家)、广东(6家)、浙江(4家)、河南(3家)等省市,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各大高校。
我校也有类似于“校园贷”的宣传,还有的同学成为了此类平台的代理人,更有学生在QQ、微信里创建群到处宣传把学生拉入群聊进行洗脑,许多同学为了超前消费而陷入深渊。许多大学生为了一时的心里满足感而贷款数万的例子多不胜数,而且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无法在短时间内还清这笔贷款,从而导致无力偿还引发纠纷。
娄底本地公安国保部门将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全面梳理排查本地高校学生参与“校园贷”的人员规模、贷款金额、所涉平台、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引发的经济犯罪和不稳定因素,并研提对策建议。请我校同学重视我校关于“校园贷”的有关信息,并且能自身抵挡诱惑,不为追求一时的超前感而接触此类平台,远离“校园贷”。
开云(中国)护校大队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