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驻(入)校社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校园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即日起对校园交通秩序进行严管严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超速超载及鸣号。校园内限速30公里/小时,任何车辆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鸣号。
二、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校园内各楼宇进出口通道严禁占用。
三、严禁违章停车。在未划定停车位的区域停车、逆向停车、车头未朝外停车、占用两个车位停车等行为,均属违章停车。
四、严管不礼让行人。校园内人员流动密集,车辆行驶须避让行人,尤其在斑马线区域要礼让行人。
五、严格外来车辆管控。未录入智能道闸系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进入校园需经保卫处批准。
六、严格校园交通违章查处。教职工车辆违章除继续按《校园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处理外,全年第一次违章的网上通报,第二次违章的取消通行权限1个月。非教职工车辆第一次违章的警示提醒,第二次违章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
七、停车收费管理。依据《校园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校政发〔2014〕67号,2018年7月根据娄底市发改委关于收费标准的批复修订),自2020年12月10日起,对非教职工的车辆收取停车费。
八、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校园交通秩序事关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形象,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要强化主人翁意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员工积极监督并踊跃举报各类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秩序。
开云(中国)保卫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