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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2年普通高等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12-04-23 10:51   党委宣传统战部--开云(中国)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各教学系部: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环境育人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工委《关于申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2012]21号)的精神,我校可以申报1—2个省级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

文档报送党委宣传部,再经学校初评后上报。

联系人:刘烨 联系电话:8325415

电子文档发送邮箱:ldliuye@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湘教工委通〔2012〕21号

关于申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

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环境育人作用,我委决定组织申报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增强校园文化对大学生的感染力、渗透力为切入点,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文化底蕴,创新校园文化建设机制体制、载体和途径,不断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校园文化育人效果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弘扬校园文化传统和精神,把德育的功能有机地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将教育思想、理念、教育意图变成一种精神化的形式溶于校园文化氛围中,建设具有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1、精神文化。包括办学理念、治校方针、校风校训、师德师风等育人文化的建设;广大师生普遍认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精神、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和高校辅导员誓词的提炼及其传承载体的建设;形成育人效果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的精神文化体系。

2、学术文化。包括有特色的学术讲坛和学术论坛等形式。加强师生的学术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扶持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类科技型、兴趣型的学生团队,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开展雷锋精神研究活动,积极探索构建覆盖师生的雷锋精神开云手机官方网站体系。

3、环境文化。包括利用学校视觉形象标识体系和人文景观来发挥教育人、感化人的作用,使校园的山、水、园、林、路、楼等景点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育人功能的和谐统一,使优美的校园景观激发学生的爱校精神,陶冶学生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美好情操,升华学生的精神境界。

4、活动文化。包括各类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活动和礼仪活动等,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努力形成品牌效应。如将各类重大节庆和纪念日活动、升旗仪式、各类典礼、学位授予、各类表彰等活动办成学校的文化品牌等。开展以“雷锋精神”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及大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网络文化。包括导向正确、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网页、网站、网络微博客、网络论坛和手机短信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创新和管理,突出网络政治性、思想性、导向性、理论性、亲和性、多样性,努力构建健康文明、蓬勃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使学生在这种文化环境中既获得信息素养和审美能力,又具有正确的信息价值观和道德观,充分发挥新媒体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的作用。

三、遴选条件

1、必须为学校已立项项目,并已在学校开展。

2、参与面广、教育效果好、师生关注度高,在学校或社会已有一定影响。

3、项目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师生,体现时代性、创造性、特色性。

4、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

5、项目建设完成后,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6、2010、2011年立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四、其他事项

1、今年全省共立项建设50个左右省级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每所学校可申报1-2个项目。

2、对于立项建设的省级项目,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学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经费配套,并按教学科研项目等政策规定加强项目管理。

3、项目建设期为1-3年。

4、对建设到期的项目,我委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考核验收。验收通过的,将发文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称号,并颁发相应的匾牌。

5、申请学校须填写《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机构设置”栏目点击“省教育工委宣传部”的网站地址后进入“通知公告”下载,网址:gov.hnedu.cn)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贴在档案袋上于2012年9月18—20日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办公楼1005房),电子文档请发至xcb@hnedu.cn。

联系人:钟大蔚 罗先海,联系电话:0731—84720593。

附件:《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

申请书

项 目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学 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 讯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O一二年三月

一、简表

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

申请经费

万元

配套

经费

学校

万元

起止

年月

年 月至 年 月

其他

万元

姓 名

年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总人数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

初级职务

博士

硕 士

参加单位数

主要成员∧不含负责人∨

姓 名

工作部门

职称/职务

项目中的分工

签 名

二、项目立项意义

三、项目建设方案及实施计划

1、项目具体内容、建设目标和主要作用

2、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和可行性分析

3、项目预期的成效和成果(包括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育人效果及对社会的积极影响等)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四、项目立项的基础

1、项目已开展的情况及成效

2、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及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措施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从事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五、经费预算

主要支出科目(含配套经费)

金额(元)

计 算 根 据 及 理 由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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