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校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50号)要求,现就学校2020年度学法考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平台及考试对象
考试平台:统一在“12348 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
考试对象: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员工(以下简称学员),其中厅级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另行安排。
二、免考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可以申请免考:
1、2022年12月30日前正式退休的;
2、正在休产假或因重病大疾病无法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的。
免考由学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核实后,可由本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中进行免考设置,不参加考试,相关证明材料交单位管理员保存备查,二级单位管理员只需提供一份免考汇总表统一交宣传统战部普法科。如果发现通过虚假设置免考或其他方式故意规避考试的,视为该学员未参加本年度学法考法。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基础信息更新。二级单位管理员只需进行免考情形变动、登录账号变更、人员新增等操作(单位名称变更、单位管理层级变更、单位属性选择、在职状态变化已由校级管理员设置完成,二级单位管理员不能在管理员信息一栏“编辑”功能键中更改以上事项),并组织本单位全体学员对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个人若遗忘登录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或由二级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管理员和学员操作手册、学法考法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二)网上学法。全省在线学法6月1日正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的前一天完成规定学分,各二级单位管理员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务必确保本单位学法合格率达到100%。学法包括公共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公共60学分,《湖南省“七五”普法2020读本》《宪法知识200问》为必修内容;选修40学分,包括《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及10个教育 “以案释法”案例(今年的选修内容不做硬性要求,但考试题目会以教育行业相关选修内容为主)。学法学员必须按要求修满100学分才能报名参加考试。
(三)网上考试。学校各单位网上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月7日,由本单位管理员负责在系统里统一报考(任意选择一场报考)。考试时间第一次为8月10日至8月13日,第二次为8月24日至25日,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0场考试,其中上午4场(9:00,9:30,10:00,10:30),下午3场(15:30,16:00,16:30),晚上3场(19:30,20:00,20:30)。各二级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并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四)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本系统组考或考试未及格的,应当在11月4至6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补考报名时间为11月2至3日,由本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行业学法考法是全面实施精准普法,大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学法考法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相关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指导督促每名学员按要求参加网上考试。
(三)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宣传统战部 袁小艳,办公电话0738-8325516
附件:1.湖南省学法考法管理系统单位管理员操作手册
2.湖南省学法考法管理系统学员操作指南
3.开云(中国)2020年度学法考法时间安排表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