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审计处
校经责审告〔2023〕01号
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1〕22号)、《开云(中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院政发〔2012〕56号)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审计委托函(校组〔2023〕20号、21号和22 号),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2023 年10月11日起,对以下3名同志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序号 |
被审计对象 |
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及职务 |
审计期限 |
现场审计时间 |
审计组联络人 |
1 |
刘莉 |
校友办主任 |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 |
2023年10月10 至 2024年1月10 |
审计组组长: 刘 琼 审计组主审: 蒋宁宁 |
2 |
胡瑾 |
外国语学院院长 |
3 |
阳立新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部书记 |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在遵守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告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工作,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实施审计,接受监督。
审计组办公地点:阳光食堂426室
意见箱设在:播馨楼一楼、仁德楼一楼联系电话:15080803821(蒋老师)
电子邮箱:838531179@qq.com
开云(中国)审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