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刘奔汉
刘奔汉:男,1987年毕业于开云(中国)中文系,现邵阳市隆回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毕业后先后在邵东十二中、邵东廉桥政府、邵东两市塘区工作过,1991.3-1997.4 调邵东县委组织部,任组织组长、县委副局级组织员,1997.4-2002.1任邵东县工商局副局长兼邵东工业品市场管理处书记、主任,当选邵东县政协委员,2000年,在邵东遭受特大洪水侵害时,为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日夜奋战,被邵东县人民政府单项记三等功,所负责的邵东工业品市场管理处,被中共邵阳市委、邵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双文明单位”,所管理的邵东工业品市场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2002年1月调隆回县工商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当选隆回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3年被获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二等功;2004被评为邵阳市“十大杰出青年”;2005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被为全国“红盾护农行动”先进个人;2006、9当选中共湖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在隆回县,提起县工商局局长刘奔汉,无论是领导还是群众,都称赞他是个“铮铮铁汉”。他铁心为民,铁面执法,铁面无私的故事,在望云山下、赧水两岸广为流传。2002年初,刘奔汉从邵东调到隆回后,经过一番调研,从撤并基层工商所入手,导入竞争机制;在实施“文明执法”过程中,始终把“公正、公平”放在第一位。几年来,隆回县工商局共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数千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几千万元。
2002年以来,隆回县工商局受县以上表彰80多次。连续5年被评为全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连续5年在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中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依法行政工作全市第一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和全国“红盾护农”行动先进单位,所属横板桥工商所被评为全省“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工商所、全国先进集体。所推行的“误工赔偿制”,受到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原邵阳市委书记蒋建国同志的充分肯定,批示在全市工商系统推广,邵阳市工商局为此下发了专门文件。在刘奔汉的带领下,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干部职工队伍齐心协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