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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用书、课程建设、师资培训项目的通知
2012-10-29 17:32  

农推指委[2012] 2号

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2012年工作计划,教指委秘书处决定开展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用书、课程建设和师资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资助金额

2012年教学用书、课程建设和师资培训三类项目的立项范围包括农业推广硕士公共学位课和各领域培养指导方案确定的领域主干课。2010年已经获得教材立项建设支持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需在完成原有项目任务后(详见附件八),方能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编写领域主干课的指导性教学大纲。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教材建设项目资助金额为0.5-1.5万,课程建设项目每个领域的资助金额为0.5-1.0万,师资培训项目每个领域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根据全国农业推广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届六次会议决议,凡连续两年不交纳公共活动费的培养单位(见附件九),不能申请此项目。

二、申报程序

1.农业推广硕士公共学位课由教指委秘书处组织申报,领域主干课程由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负责组织申报。

2.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根据本领域培养现状,分别就教材、课程或师资培训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并组织本领域专家及有关培养单位申报。申报的项目经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初审通过后,报教指委秘书处汇总。

3.教指委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审,报请教指委批准后,由教指委秘书处公布立项结果。

三、项目管理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教指委秘书处和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应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全面地协调各方面力量,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建设工作。

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由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组织本领域相关专家进行。本次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5月底,验收工作应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检查验收应依据《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对照项目申请表和项目责任书,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与建设质量。

对无特殊原因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单位及所属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教指委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制下一期项目的申报。

四、提交的材料和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各领域完成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将《2012年全国农业推广硕士教材、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及相应的申请表、责任书(附件二、三、四、五、六、七)等一式四份(包括电子版)发到教指委秘书处。

2.12月30日前,秘书处组织复审,并公布立项结果。

3.2013年1月10日前,秘书处完成经费划拨。

五、工作要求

为加强师资培训、教学用书建设和课程建设,各领域分委员会、领域协作组应根据本领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做好规划,根据本领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积极开展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质量。

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193

联 系 人:高超男,电话:010-62734296,

电子邮箱:mae@cau.edu.cn

全国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详见:教指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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