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2〕15号 签发人:郭 军
开云(中国)
关于报送《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的报告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2012年湖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开云(中国)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本方案报送备案。
专此报告。
附件:开云(中国)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陈勇;联系电话:13327380369 )
主题词:硕士复试工作方案报告
开云(中国)办公室 2012年4月10日印发
开云(中国)
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2012年湖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生源选拔质量。
(二)坚持实践导向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差额复试的原则。
(四)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分配、复试的统筹指导及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工作。研究生处具体负责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的组织与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监督工作。
(二)成立2个研究生面试工作小组和1个英语口语测试小组,面试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英语口语测试小组由3-5人组成,并各配秘书一名。第一面试小组负责植物保护领域和作物领域考生的复试工作,第二面试小组负责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和农业信息化领域考生的复试工作。
三、调剂
(一)考生须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
(二)学校只接收与农业推广硕士植物保护、作物、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信息化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专业领域调剂考生。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安排
2012年4月11日报到,4月11日-13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参加人员 |
项目 |
地点 |
4月11日 |
8:00-12:00 |
全体复试考生 |
报到,资格审查 |
明德楼 103室 |
14:30-17:30 |
专业课笔试 |
见复试 准考证 |
19:30-21:30 |
英语笔试、听力 测试 |
4月12日 |
8:00-17:30 |
全体复试考生 |
英语口语测试 |
见复试 准考证 |
植物保护领域 和作物领域考生 |
专业综合面试 |
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和农业信息化领域考生 |
待定 |
同等学历考生 |
加试 |
4月13日 |
8:00-12:00 |
全体复试考生 |
体检 |
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 |
(二)复试考生确定
1、根据调剂生源情况,按1:1.65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即根据调剂生源情况,最多筛选确定30人参加复试)。
2、考生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后48小时内回复确认,才能取得复试资格,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如下资格审查材料:(1)《开云(中国)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治审查表》(附后);(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准考证;(6)两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领取《开云(中国)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准考证》和《开云(中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附后)。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凭复试情况登记表参加专业综合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由英语考试(笔试+听力+口语)、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以上三项各占100分,其中英语笔试、听力、口语分别占60分、20分、20分。
(1)英语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运用能力,由笔试、听力和口语三部分组成,分项进行测试。英语笔试、听力测试120分钟,英语口语测试10分钟。
(2)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时间为3小时。
(3)专业综合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考生参加面试时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及证明等)。
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不作量化计分,只考查是否合格。
2、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1 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考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
3、复试考生统一到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检查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除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03]3号)中其它内容执行。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复试成绩为英语考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
2、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为入学考试总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参加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和全面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学校将严肃处理。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
五、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相关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三)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学校向拟录取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去函索取考生初试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它
(一)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必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和委托培养考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合同,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738-8325084(学校纪委监察处);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电话:0738-8227671,办公地点:明德楼103室。
七、本工作方案由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