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中层干部及机构调整的实际情况,经校党委研究同意,于今年10--11月份对我校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学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为整体推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合理设置、优化结构、依法选举、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选举范围包括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及各内设党支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报组织部审批(10月24日前完成);
(二)选举产生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和书记(10月28日前完成);
(三)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提出内设党支部方案,并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书记候选人名单报组织部审批(10月30日前完成);
(四)选举产生各党支部委员和书记(11月10日前完成)。
三、组织设置及选举程序
(一)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提出党总支委员及其所辖党支部的设置方案,送组织部审批,机关党总支部所辖支部设置情况见附件。
(二)组成人员及分工:
1、党总支委员由5—7人组成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兼保密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如果只设5人,则由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纪检委员兼青年委员)等。
2、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兼保密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兼)、统战委员(兼)、青年委员(兼)等;党员3人以上7人以下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3、内设党支部中党员数一般不超过30人,30人以上可设置第二党支部。
(三)选举程序:
1、工作部署:召开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2、学习动员: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3、充分酝酿提名。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组织本单位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要求分别提出各类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在确立候选人后,应将候选人名单报送组织部审批。
5、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委员会选举。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接到同意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按要求组织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
6、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的选举,由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7、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结束后,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要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委员分工,经院党委同意批复后生效。
8、选举大会议程:(1)宣布大会开始;(2)清点并通报到会情况;(3)介绍候选人简历;(4)由现职党组织负责人作工作报告;(5)通过选举办法;(6)通过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名单;(7)投票选举;(8)当场清点选票、验票、计票;(9)宣布计票结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三)及时沟通,加强指导。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疑问,要及时请示院党委组织部,在得到明确答复后,再按程序进行。
(四)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要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
(五)2012年以来进行过换届选举的党总支部(党支部),本次不需再进行改选。
附件:机关各支部组成单位及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归属党支部、分工会安排表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