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与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25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使发展党员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校党校决定举办2015年首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4月18日-5月5日
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专题报告、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组如下:第一组: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部(培训负责单位)、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党总支部、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党总支部和研究生处党支部;第二组:政治与法律系党总支部(培训负责单位)、中文系党总支部和数学与计量经济系党总支部;第三组:能源与机电工程系党总支部(培训负责单位)和教育科学系党总支部;第四组: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部(培训负责单位)和外语系党总支部;第五组:美术系党总支部(培训负责单位)、音乐舞蹈系党总支部和体育科学系党总支部。
三、培训对象: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没有成立分党校的支部与院系分党校联系,将发展对象送培)
四、培训内容:
参考内容:1.党史;2.党的信仰和宗旨;3.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奋斗目标;4.党员的义务和权利;5.党内政治生活准则;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7.崇尚廉洁,全面从严治党;8.发展党员材料撰写的注意事项;9.观看电影《天上的菊美》(学校网页教育电视台内全部资源栏目里下载)。各分组负责单位从以上内容中自选5个专题授课,同时安排讨论不少于10个课时。每组补贴工作经费1200元。
五、培训要求:
1. 各组负责单位要明确专人组织学员集中听课、分组讨论、学习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指定一名学生骨干担任学习小组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学员的签到、考勤、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和组织工作。
2. 发展对象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凡因事因病请假2次或旷课1次者,取消其学员资格,暂缓发展。
3. 各分党校要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台账,材料及时归档。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党校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