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组通字[2015]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与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
5月24日下午3点在养根楼多媒体报告厅举行全校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二、组织关系具体办理工作
1.安排专人负责,详细布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2.组织关系转移办理要求:由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负责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1)、《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2),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和盖章,介绍信编号及填写注意事项见《关于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和基本写法的规定》(附件3)。(附件1与附件2要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稿发hnrku-zzb@163.com)
3.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时间:2017年5月25日——6月5日。
4.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5.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要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档案由原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负责管理。
6.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各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7.其他特殊情况,请毕业生党员与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转接组织关系事宜,亦可与组织部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各党组织要主动帮助毕业生党员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毕业前都顺利办理好组织关系有关手续。
8.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封档后)应直接交到学生本人手里,避免他人代领或平信邮寄造成遗失。
9.毕业生党员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报到手续时,如发现任何不能正常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毕业生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之后要在1个月内将党员组织关系的“回执联”寄回或传真至学校党委组织部,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转接。
10.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因本人不慎丢失,或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介绍信过期的,要及时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并书面说明原因,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补办,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办。
11.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2.为帮助毕业生党员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在接转过程中出现误差、或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丢失等问题,请各党支部将组织部编写的《2017届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附件4)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三、组织关系转接基本程序
1.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本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学校组织部审核并盖章→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2.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学校组织部审核并盖章→娄底市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请各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于6月16日前将2017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每一个毕业生党员在表格上亲笔签名,复印后加盖公章)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交学校组织部,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hnrku-zzb@163.com,办公地点:明德楼401室,联系电话:0738-8325436(传真)。
附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3.《关于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和基本写法的规定》
4.《2017届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