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组织部
校组〔2018〕4号
关于做好全校党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党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8]10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全面反映我校党建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经验交流,进一步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现就加强全校党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信息宣传工作意识。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和宣传是展示我校党建工作风貌和成效的重要方式,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全局的有效途径,对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校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建信息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宣传”的思想,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二、明确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的工作、组织的活动的有关情况;紧密联系我校实际加强党建的亮点工作、创新做法,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对当前高校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成果等等。上报的信息可以是文字材料,也可以是图片资料。
三、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各基层党组织对报送的党建信息,要及时了解,尽快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尽职尽责,切实做好信息的挖掘提炼,不断增强信息的内涵和深度,力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提高报送信息的质量。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在信息上报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做到符合政策规定、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精炼流畅。
四、确保信息报送的数量。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每月报送不少于1条党建信息至组织部,组织部将上报信息择优报省教育工委组织部、红星网和校宣传部。同时,党建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党建考核内容。
五、规范信息报送方式。上报信息需经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审签,纸质审签稿拍照后与电子稿一并发至组织部邮箱
hnrku-zzb@163.com。
中共开云(中国)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