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责任单位 |
4月至5月 |
1.出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推进表; |
组织部 |
2.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委教育工委“两学一做”工作部署会议; |
党办、组织部 |
3.全面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党办、组织部 |
4.二级党组织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表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5.第一次专题讨论:“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5月20日前完成) |
各党支部 |
6.组织学习:①党委中心组每月学习1次;②各党支部每月学习1次;③各二级中心组每2月学习1次。 |
宣传部、各党支部 |
7.党建思政工作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 |
党办 |
8.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 |
组织部 |
9.党建特色项目支持计划评审 |
组织部 |
10.《开云(中国)报》开辟学习专栏、心得体会专栏 |
宣传部 |
11.党务干部培训班 |
组织部、党校 |
12.出台“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共创新佳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
组织部 |
13.启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责任心教育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14.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清理 |
组织部 |
6月至7月 |
1.组织学习 |
各党支部 |
2.第二次专题讨论:“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7月10日前完成) |
各党支部 |
3.讲党课: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4.“七一”表彰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
组织部 |
5.学者或先进典型讲党课 |
宣传部 |
6.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党员代表专题学习 |
组织部 |
7.《准则》、《条例》专题测试 |
纪委、党务部门 |
8.毕业生学生党员培训班 |
组织部、学工部、党校 |
9.出台校内教师、机关工作人员、学生的合格党员标准 |
组织部 |
10.围绕“我的责任是什么”、“我尽了哪些责任”、“我怎样更好地履行责任”等问题开展专题讨论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11.以“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共创新佳绩”为主题,在全体师生党员中开展亮身份,建示范岗等活动,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的意识。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12.出一期宣传橱窗 |
宣传部 |
8月至9月 |
1.讲党课 |
各党总支部各党支部 |
2.第三次专题讨论:“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9月20日前完成) |
各党支部 |
3.组织学习 |
宣传部、各党支部 |
4.大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 |
组织部、学工部、党校 |
5.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扶贫点讲党课 |
党委 |
6.出一期宣传橱窗 |
宣传部 |
7.党规党章知识抢答赛 |
宣传部等党务部门 |
8.组织学生党员深入农村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
各学院党总支部 |
9.以“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为主题,强化责任担当,重点抓好五个方面意识教育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10.对照校内合格党员标准,开展“如何以实际行动干事创业,共创学校新佳绩”的讨论,推进主题实践活动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10月至11月 |
1.组织学习 |
宣传部、各党支部 |
2.第四次专题学习讨论:“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11月20日前完成) |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
3.优秀党课评选活动 |
宣传部 |
4.深入开展责任心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有关党课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
党校 |
5.每个中层领导干部年内写一篇心得体会,真实表达自己在学习教育中的思考和收获 |
中层领导干部 |
6.每个中层领导干部年内在干部网络学院选学有关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课程10个学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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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至2017年1月 |
1.各级领导班子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开展民主生活会 |
党委 |
2.各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 |
各党总支部、各党支部 |
3.学习教育总结,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
组织部、各党总支部 |
4.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岗位职责述职评议 |
组织部 |
一、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责任心教育读本》、《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二、实践活动:各党总支部、各党支部要围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共创新佳绩”为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时间上要贯穿整个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如亮身份,推行党员示范岗等,重点在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的意识。
三、学习方式: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学习载体,各党总支部、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或专业特点,开展“背默重要内容”、“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书画比赛”等活动,寓学于乐,寓乐于教,提升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6﹞10号)文件规定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学习,学校宣传部负责党委中心组及各二级单位的学习统筹,各党总支部负责指导内设党支部的学习安排及党员自学任务布置。
五、工作要求
1.学校党委负责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开展。
2.由组织部牵头,党办、纪委、宣传部、学工部参与负责整个学习教育工作的推进、督查。
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学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
4.各二级党组织及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工作,不需要详细的实施方案,但要根据学校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推进表,详细安排各项工作,包括:自学安排,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每二月一次的集中学习讨论,每二月一次二级中心组学习;党课次数及授课人安排;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学习方式创新;组织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具体负责人、参与人等。
5.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针对教工党员、学生党员提出不同要求,尤其有党建特色项目立项的党支部要把项目研究成果运用于学习教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