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15-05-28 点击数:

心理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及异常情况,我院在各系各班各寝室成立信息联系员。信息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并谐调好宿舍关系。

一、工作职责

1、深入宿舍每个人,了解宿舍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注意发现和协助解决宿舍人员的心理问题。

2、接受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参加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工作及心理健康教育业务培训。

3、保持与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经常性联系,协助搜集学生资料,及时向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学生中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

4、引导本宿舍有心理困惑的学生到心理咨询室或心理门诊接受心理咨询,协助专业人员做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的心理治疗工作。

5、发现本宿舍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或有危机倾向,做好24小时监护工作。

6、协调好宿舍各种关系,参加学校组织的宿舍评比。

二、奖惩

学院心理健康中心组织对心理信息联络员进行评比。信息联络员及时反馈信息计1分;信息联络员及时引导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或求助于班主任、辅导员计2分;信息联络员起到协调宿舍人际的作用,并对各种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计2分;信息联络员所在的宿舍获优秀宿舍计5分;信息联络员所在的宿舍获最和谐宿舍计5分。

学院每年评出优秀信息联络员10名,对于评出的信息联络员在评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中优先考虑。

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学院路422号   邮政编码: 417000 联系电话: 0738-8326774(传真)  联系邮箱:7726126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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